一、商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8〕280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二、商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条件
对取得从业资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该在其上岗从业期间开展诚信考核。
三、商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地点时间
商洛市商州区民和路中段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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