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预受理(接收材料,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3.受理(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4.承办。
5.审核。
6.审批。
7.办结。
特殊环节
无
三、办理材料
一式四份,比例尺1:10000(报国家审核的一式五份,比例尺1:5000)。
申请人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批准的文本复印件。
涉及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林地需提供。
区级、市级林业局提出审查意见。
由区林业局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出具查验报告表。
按《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缴纳。
可在国家林业局网站下载
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需提供
临时占用林地需提供
与该申请使用地块一致的林权证。无林权证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原件。
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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