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购房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发展商表明退房意向,例如挂号信或传真等方式。
此外,也可以通过直接拨打电话来传达相关信息。
在购房者明确表达了退房意愿之后,有必要积极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妥善处理与商业贷款银行之间关于解除或终止协议的各项手续。
当房地产开发商圆满地完成上述任务之后,购房者务必要敦促他们将所有购房款项全额退还给自己。
同时,购房者还需要尽快办理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及商业贷款银行取消每月按揭还款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若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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