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孙子女如果想凭祖父母的京籍在京入户,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祖父母为北京户口而且是原配夫妻,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外省市;
(2)孙子女18周岁以下,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3)祖父母或孩子父母在京有合法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