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具体细则
离婚财产先进行协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3.有利生活原则等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2.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3.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5.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6.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银行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证明有股票亲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该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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