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审还可不可以救济
1、为了对冤假错案进行纠正,我国设置了再审程序。同时,为了维护生效判决的稳定性,法律又严格规定启动再审程序应该具备法定事由或者经过特定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我国目前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途径有三种。
(1)、当事人申请再审。
(2)、法院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3)、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法院或者检察院对申诉事由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决定再审或者提出抗诉。当然了,因为申诉和参与申诉程序是一种较为专业的工作,申诉人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怎么启动再审程序
刑事案件要想启动再审程序,需至少有如下条件中的一个: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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