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2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安徽省阜阳市召开座谈会,就即将颁布的环境污染刑事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主持。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夙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献敏、安徽省环保局副局长徐家声、阜
中国法院网讯2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安徽省阜阳市召开座谈会,就即将颁布的环境污染刑事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主持。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夙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献敏、安徽省环保局副局长徐家声、阜阳、蚌埠、淮南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局、以及阜阳市部分基层法院和县环保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参加座谈。
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有关法条,针对因犯罪行为所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直接经济损失的定义”、“追诉条款及单位犯罪的处罚”等所作出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座谈会进行了认真热烈地讨论,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工作经验,法理研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与会者对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环保总局重视环境保护,开展释法调研,确保司法解释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一致表示称赞。
全文5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