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离婚时对方存在造假债的行为:
1、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
2、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
3、证明对方虚构债务的各项证据,相互进行佐证。
对方造假的债务该怎么办
对方造假的债务,一般在离婚案件中是最为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亦或者是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的,现法律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到虚假债务或非法债务均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夫妻其中一方和第三人串通,伪造虚假债务的,第三人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不予给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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