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家属可以见犯人,但是不可以与其进行交流。开庭之后,未决犯按规定不可以单独会见亲属;开庭时亲属在旁听席参加旁听时可以远远的见到被告人,但不可以交流谈话。
一、什么条件可以去法院旁听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去法院旁听:
1、不属于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2、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配合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4、精神状态正常的人。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二、看守所会见可以录音吗
不得监听,当然更不可以录音。
一、你说的情况,按现行法律规定,唯一的可能是,剩余刑期只有3个月以下的。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以前规定是一年以下的,罪犯可以在看守所继续服刑,直到刑满释放。在这期间可以会见亲属,会见期间通话不被监听,更不会录音。
二、其他在看守所的未决犯,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在判决生效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亲属是不能会见或通信的。只有辩护律师或办案人员才可以会见或提审。律师会见时,不得监听或录音。
三、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可以进行探视的,除非是辩护律师才可以。具体而言,在刑事拘留阶段,只有辩护人才享有法定的会见权,而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普通的家属是不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探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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