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特定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夫妻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妻买房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后,只写一方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发生在婚前,一方出资,并只写一方的名字的话,一般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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