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满14周岁可以被收养吗
已满14周岁满足法定条件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条件有什么?
收养条件是:
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该限制;
7.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
三、怎样办理收养公证
办理收养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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