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采取“一改”、“三减少”、“四取消”办法,优化《生育证审批办理程序。
(1)“一改”。将原来申请人书面申请,改为网上申请(预约)并一次告之,实行现场办理与网上审批有机结合。全市每周将县乡两级办证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办证的效率和质量。
(2)“三减少”。减少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由过去5—7种或多种,统一为3种:提交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个别情况除外(如离婚、再婚家庭需提供婚姻变动情况证明)。减少计生部门的审批时限,由过去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90日办理完毕,缩减为从乡镇受理、确认、审核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批准2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减少公示时间,由过去乡镇对申请人公示7个工作日,减少为公示5个工作日。大幅缩短群众办证时间。
(3)“四取消”。取消乡镇计生机构对申请人作调查笔录程序,取消对批准后的申请人下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送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程序,取消《生育证的有效年度的规定,取消基层附加不合理的再生育审批程序,大幅优化群众办证程序。
全文4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