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担义务人的范围,法律义务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指以自己作用为客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用积极主动的形式去承担相应的义务,消极义务是指不作为主体保持沉默。
一、不作为构成过失犯罪吗
不作为不存在过失犯罪的。不作为的犯罪是指承担某些特殊法律义务时,而故意不履行这些特殊义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
二、不真正不作为犯罪没有责任方吗
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一般没有未遂。不真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因此,在不作为犯罪中,不存在犯罪未遂。
三、什么行为构成虐待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构成虐待的行为如下: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四、不作为构成要件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法律特定义务的犯罪。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行为人负有特定法律义务,如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基于职务的义务,先行为带来的义务等等;第二,行为人具备履行该法律义务的能力;第三,行为人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常见的不作为犯罪有遗弃罪、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等等。
五、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为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
3.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迟延出资、瑕疵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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