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都是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居委会或者公司开具的证明(介绍信)。
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一、开不了无犯罪证明怎么办
在向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时候,派出所首先要看申请人的资料与手续是否齐全,若是齐全的情况下派出所拒不开具,申请人可以直接联系上一级机关反映情况。
对于切实所需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无法出具的,应按照权责清单明确受理单位,不能让群众求开无门,而公安机关可以开具的,应尽快在操作层面明晰办理流程,明确前置要素,避免反复跑腿。
此外,公证处也可以为市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所以这里当事人应该区分清楚,究竟派出所不给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理由是什么,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公证无犯罪记录的需要哪些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应的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材料;3、申请人户口所属的村委或者居委会证明。当事人应当拿以上材料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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