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与公司设立不是同一个意思。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一系列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有以下这些:1、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即可成立。但我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所以,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设立公司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文件。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公司住所证明;(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6、登记发照。
二、公司设立失败情形有什么
公司设立失败包括两种形式:公司设立失败和公司设立无效:
1、公司设立不能,所谓公司设立不能,是指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某种原因无法成立;
2、公司设立无效,所谓公司设立无效,是指已登记,即已成立的公司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三、公司合并是什么公司合并的程序又是什么?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