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是否可以通过调解达成和解
医疗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达成和解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二、医疗纠纷调解的程序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的程序:
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十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必要时可以进行医疗技术鉴定;
4.依据鉴定结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进行赔偿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三、医疗纠纷调解不服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n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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