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杀害其他继承人争夺遗产;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但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原谅或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范本第一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第一遗产继承人有: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的,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全文5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