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选择增发的公司
1、募集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成长性较好的或业绩优良,行业前景看好的公司;
2、流通股本较小,但募集资金需求较大的公司;
3、由于种种原因,过去三年业绩不够理想,不符合配股要求,但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拥有良好前景的公司;
4、发行了B股或H股的公司;
5、距前次发行间隔的时间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但有募集资金需求的公司。
增发完成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要不低于6%或不低于发行前一年,这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符合这个条件,除了尽可能将募集资金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外,还可以将发行安排在下半年进行,使年末的加权净资产的数额较小,以减小盈利的压力。
(二)宜选择配股的公司
1、流通股数量较大,通过向原有股东配售可以获得足够募集资金的公司;
2、距前次发行已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公司;
3、业绩稳定,但成长性有所欠缺的公司;
4、希望维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公司。
虽然配股已不是主流融资方式,但其固有的操作简便的特点仍会对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吸引力,因此,她在一定时间内仍将不少上市公司的首选。
(三)宜选择可转换债券的公司
1、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公司;
2、业绩优良,成长性高,但不希望公司的股本在短期内增长太快的公司;
3、股价处于低位,且预计公司未来的股价将会上扬的公司;
4、前次股份发行的时间距本次融资间隔不足12个月的公司。
相比较而言,在目前利率水平较低的状况下,发行可转换债券是最为经济和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当然,这是以将来债券都能转换为股票为前提的。从理论上分析,适合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应该符合增发和配股的条件,可以把增发和配股作为备选方案,融资方式的选择余地较大;但符合增发或配股条件的公司则不一定能符合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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