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村(居)登记;
2.常驻本地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和外国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到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村(居)登记。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1张;
4.《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由办证登记的工作人员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文字、数字书写要清楚,规范完整,相片粘贴需端正且牢固,《资料登记表按老年人的出生年月分60-69周岁与70周岁以上两类分别填写;
5.老年人换证或补办证件时,需重新填写《资料登记表;
受理条件:
1.年满60周岁以上
2.属越城区及市直属镇街户口或常住人口。
受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户口(或常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
2.村、社区送街道、镇;
3.街道、镇将《资料登记表于每年的2月、5月、8月、11月底前送市老龄办或直接送老年证制作公司统一制作;
4.制作完成后由社区、村(居)统一发证,发证时间要按老年人的实际出生月份发放;
5.社区、村(居)应认真核对证件资料,如发现差错,应及时联系。《资料登记表由社区、村(居)保存;
收费情况: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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