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赠与房产完成过户手续之后,赠予者所作出的赠与行为便不可撤销,除非受赠人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
(1)对赠与人或其直系亲属造成严重侵犯;
(2)负有赡养赠与人的法律责任但却故意不予履行;
(3)未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事。
赠与人撤回赠与的权力,应当从知晓或应该已知晓撤回理由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并且在一年内行使这个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