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非住房消费的提取:
(一)退休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出境定居的提取:
1、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的提取:
1、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提取人户口迁移证明或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当年与单位的解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未就业证明(档案存放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提取:
1、提供死亡人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注:死亡人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不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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