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
1、离婚后,夫妻双方就变更孩子抚养权达成协商的情形;
2、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商,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患重病、虐待子女等情形。
可以判离婚有哪些情形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以离婚,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呢?以下几种情况,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2、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3、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4、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5、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6、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7、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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