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提交符合制证要求的照片两张。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3、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及盖章(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其出境的意见,父母结婚证,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出生公证)。
5、茶山、仙岩、丽岙的申请人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注:温州未开办个人旅游,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L”签注后,需随同旅游团进出港澳地区。
二、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100元。
2、一次有效签注:每个20元。
三、承办时限
1、首次办理:15个工作日
2、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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