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1、获得抚养权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获得抚养权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10周岁以上愿随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对方不抚养孩子的这种状况不能是自己假想出来的,请求变更抚养权是一定要有对方不抚养孩子的证据才行,而且不能因为自己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就去伪造对方不抚养孩子的假象。换句话说,对方不抚养孩子的情况属实的话,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是极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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