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
3、重新评估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预付。重新评估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申请人应承担因伤情变化需要再次申请鉴定的费用。
工伤鉴定费用表
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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