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撤销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除了以赠与合同完全成立生效为前提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受赠人。
(二)须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及未经过公证。
终结执行裁定怎么撤消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是可以撤销的。对于终结执行裁定能否撤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案件被法终结执行后才发现被执行人有新增加的财产,终结裁定不能因此而撤销,因为作出终结裁定时所基于的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没有变化。
这种情况,应由申请执行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债权,执行法院不得再行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作出终结裁定前所进行的执行调查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当时裁定所依据的基础事并不成立,对此应由执行法院依法撤销终结执行的裁定,恢复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全文4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