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不需要户口本要根据情况而定。根据民政局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是自愿协议离婚,那么需要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带上户口本去办理离婚,如果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离婚的。但如果夫妻一方起诉另一方离婚,则不需要户口本也可以起诉离婚,但要带上离婚起诉状、结婚证等证明。
离婚一定要到登记当地吗
办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办。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限制于原结婚地,而且有些地区开通了跨省跨区离婚登记服务,凭借居住证也能在外地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在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登记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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