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余市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要办多久
承诺时限10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二、新余市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附件第334项: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
将第334项的项目名称,由“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修改为“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将实施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改为升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三、新余市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受理条件
1、经批准设立并获得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同时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报刊出版单位,确有采访需要,可以申请设立记者站,期刊设立记者站仅限于新闻性期刊,其他期刊和教学辅导类报纸、文摘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等不得设立记者站;
2、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全国性社团组织及其直属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主管的报刊出版单位可以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设立记者站,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机关报社和省级单位主管的报刊出版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所辖的地、市、州、盟或者本直辖市所辖的区、县设立记者站,由当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兰州除外);
3、报刊出版单位具备有效管理记者站的条件和能力,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已设立的记者站近两年内未出现违反新闻出版法规、规章的问题;
4、记者站采编人员须为符合申领新闻记者证条件的报刊出版单位专职人员,记者站站长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
5、记者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6、记者站有报刊出版单位提供的维持日常工作的经费;
7、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报刊记者站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全文8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