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一、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子被拆迁了怎么解决
抵押房屋被拆迁了,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如果抵押人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抵押权消灭的六种情形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抵押权属于债权的从权利。
2、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
若因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人应当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拆迁补偿款、赔偿金等)行使抵押权。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又没有相应的代位物的,抵押权消灭。
3、因法定期间届满而消灭。
4、因抵押权的行使而消灭。
通过抵押物折价或拍卖等方式处理,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抵押权也消灭。
5、因抵押权人放弃而消灭。
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是权利人的自由。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6、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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