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登记中将子女的姓名添注于房屋之上,原则上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该子女,而作为父母亲的两位成年人则没有任何权利对其进行处分,因此也无法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
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父母有权与未成年的子女共同居住在此套房产内,然而另一方家长却无权对此提出异议或主张分割,同时也不得以舍弃房屋所有权为由而拒绝履行其法定的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