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约定定金不双倍返还
定金可以约定不双倍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没有收定金合同生效吗
没有收定金合同不生效。
我国法律规定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属于担保的一种,如果没有收定金就说明合同还未生效。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20%,否则就视为已交付超出定金部分的货款。
三、违约金和定金有何区别
1.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定金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2.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3.违约金是违约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定金是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n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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