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上述各类用人单位中的退休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工资花名册、参保职工劳动合同和U盘(空的U盘)。
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登记
参保所需资料: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手册、小二寸照片一张。
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人员增加、减少申报(新参保、续保、转入、停保,退休、退保、转出)
申报时间:参保单位可在每月1至20日在西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征缴办公室及三县社保主管业务科室办理当月医疗保险费的申报。
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或在社保经办大厅服务窗口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①网上申报:参保单位需在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给予登记注册后的次日起方可使用。参保单位打开申报管理模块,录入需要增加或者减少的人员信息,保存并进行提交完成后,携带申报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资料审核,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核定方可生效,并打印缴费通知单加盖审核章。
②服务窗口申报:参保单位申报时须提供单位减员或增员的相关文件(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调入人员的调令或任命文件、减少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死亡证明或调出调令)。人员新增必须维护基金来源及行政区码。
所需资料:申报时,须提供单位减员或增员的相关文件(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调入人员的调令或任命文件,减少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死亡证明或调令)填制相关表格,经过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征缴办公室及三县社保主管业务科审核,核定该参保单位当月应缴医保费。
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及单位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申报:
参保单位名称、法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经办人名称及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基本信息更换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在西宁市社保局医保征缴科或三县社保局办理信息变更。参保单位信息变更所需要资料:
①提供单位变更后的营业执复印件
②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合并、分立:
参保单位兼并另一个参保单位或被另一参保单位兼并时,需提供兼并或被兼并文件、参保人员花名册,填报人员增减报表(表六),在每月1日至20日,到西宁市社保局医保征缴科或三县社保局办理。
参保单位需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的参保单位时,分立出来的新单位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表、工资花名册。在每月1日至20日到西宁市社保局医保征缴科或三县社保局办理。
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注销
参保单位注销:需携带由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该单位已经停产,关闭,破产,兼并,解散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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