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时,请您务必登记与您身份证一致的名字。
2.宝宝出生后,医生会当即通知婴儿家属(一般是父亲进去拿并签字)到产房或手术室(自然分娩在产房,剖宫产在11楼手术室)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医生会将出生时间、性别、体重、母亲姓名、健康状况、身长、出生孕周、病志号、分娩方式、接生人签字等填好。
3.宝宝的母亲需在《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下方的相应位置处确认签字或按指印。
4.当您为宝宝确定姓名后,在宝宝出生后三周内,持《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婴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护照、军官证、士官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未复印可在妇产大厅的商店复印),到住院处一楼办理。
5.请您仔细核对《出生医学说明的内容,无误后签字生效(宝宝姓名一旦确认不予更改)
6.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节假日除外。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7.办理完成后,你会得到一份正式打印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一个绿色的出生医学证明套皮。
办理过程不收费。
注意:本次到医院最好将住院时开具的“产假证明”、“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全部加盖医院公章,办理生育保险时需要盖公章的后两者,到单位请产假时,部分单位需要“产假证明”,免得以后再来跑一次,盖章去一楼收住院押金的地方,告诉要盖章就给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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