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第三人算被告吗
民事诉讼第三人不算被告,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被告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二、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三、民事诉讼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1、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
3、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四、民事诉讼可以冻结被告账户吗
不可以,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除少数特殊情况外,正常情况下,法院只能依据原告的申请并提供担保后,才可以决定是否冻结被告人的资产,包括其银行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重品等,且数额不得超过案值,不得给被告造成损害法院组织调解,被告不愿调解的,不得强迫,也不得主动冻结被告的个人账户,原告提出的,应当提供担保,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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