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违约金订立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需要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不能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借款合同能约定违约金吗
(一)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该规定明确违约金的数额要与因违约遭受的经济损失相匹配。同时,该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从这可看出违约金兼具有惩罚性目的。由此可见,我国民法典对违约金的性质界定为补偿性兼具有惩罚性。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当事人约定逾期还款违约金,相当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带有一定惩罚性质,是对及时合同履行的督促,起到促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作用。
所以借贷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二)约定违约金的方式:
1、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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