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华侨因证件遗失、损坏、被盗抢或过期需办理出境申请的。
二、办理材料
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贴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40X33mm)一张,并由申请人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无。
申请人提供的相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提交复印件。证件过期、损坏者还须提交证件原件
真实合法。
真实合法,并提交复印件;住酒店的,需提交酒店出具的登记表,住居民家中,提交辖区派出所出具的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流程继续往后流转;
3.决定
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证件,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证件。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潮州市外环北路交警支队车管所西侧
五、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六条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外国护照、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通过公安部全国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数据库和全国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数据库对其进行身份核查。有关审批签发、制作、不予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等的程序、要求参照边境地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一)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二)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二)。对具有第(一)项情形的港澳居民,需提交香港居民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同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须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数据库核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信息;对具有第(二)项情形的内地居民,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香港定居类进入许可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经批准后,内地居民凭注销内地户籍和缴销居民身份证的回执,领取出入境通行证。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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