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坐牢出来又犯罪怎么判刑?
1、坐牢出来又犯罪可能会被从重处罚,当然这是再次犯罪的公民被认定为是累犯的情形。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刑满释放后的安置
(1)人员接受
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登记,7天内通知家人及亲属到监狱或劳教所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7天内上门家访,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发生。
(2)请示报告
帮教安置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上级部门对请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予以批复。
(3)建档统计
司法部门对帮教安置对象要逐人建档。帮教安置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考核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帮教安置组织要建立起帮教安置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4)培训工作
帮教安置组织要建立帮教安置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帮教安置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帮教安置工作的质量。
(5)信息报送
帮教安置组织要加强信息与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地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帮教安置工作信息,及时逐级上报。
二、如果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再次犯罪呢?
1、服刑人员在监狱犯罪被称为狱内犯罪,国家对狱内犯罪的服刑人员是要从重处罚的。
而且针对这种情况也不会有公安机关来侦办了。罪犯在监狱犯罪是由监狱的狱侦科进行查办。
狱侦科就是监狱内部的一个科室,主要职责是监狱危险罪犯的摸排及管理、监狱安全保卫工作,当然这是因为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情况比较小,在狱侦科建立之初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深挖服刑人员的其他罪行和侦办监狱内服刑人员再次犯罪。
2、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再次犯罪一般是产生以下行为:
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牢头狱霸等等。针对这几种情况狱侦科会第一时间控制罪犯,然后后搜查取证,一旦证据核实会第一时间交由检察院处理。检察院依据证据整理卷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据检察院量刑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不管公民曾经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都不对实施犯罪行为,这是由于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民,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涉嫌犯了盗窃罪、诈骗罪等的罪名,至于具体犯了什么罪,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确定,再者即使罪名成立,也不一定会被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n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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