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从单位出来(辞职、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中间断缴想把中间没缴的部分补齐,如果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缴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失业人员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有优惠。
根据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灵活就业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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