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保险异地清算条件:1、异地配置.探亲.在国外工作学习等外国医疗登记申请手续的投保人,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替换现金的情况下。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二.医保异地报销流程: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2、受理人员审查提交的资料。3、材料齐全的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查、输入、结算、印刷省级部门医疗费用清算书的不完整及时通知需要补充的材料。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广西异地医保报销政策
广西异地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1、个人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调整:
(1)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个人医疗保险如何筹资:
(1)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2)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3、个人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确定
(1)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
(2)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到3年时间逐步过渡;
(3)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4、个人医疗保险保障待遇:
(1)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
(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
(3)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4)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5)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5、新个人医疗保险的实施:
(1)各省要于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各统筹地区要于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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