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用代理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区间在3,000元至12,000元人民币每宗之间。
2、按照标的物价值比例收取律师费用代理涉及财产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时,可以依据诉讼请求中的标的物价值总量,按照如下费率设置分阶段累加计算:当诉讼标的物价值低于100,000元人民币(包含100,000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收费金额不足3,000元人民币,则可按照3,000元人民币收取;当诉讼标的物价值介于100,000元人民币至10,000,000元人民币(包含10,0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例设定为5%-7%;当诉讼标的物价值高于10,000,000元人民币至100,000,000元人民币(包含100,0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例设定为3%-5%;当诉讼标的物价值高于100,000,000元人民币至1,000,000,000元人民币(包含1,000,0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当诉讼标的物价值超过1,000,000,000元人民币时,收费比例设定为0.5%-1%。
3、以时间计费方式收取律师费用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以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过程中,计时收费标准设定为每小时2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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