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双方签字后生效。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1、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2、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3、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n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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