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一)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的妨害作证行为。
一、暴力取证罪的构成四要素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限制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问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其知道案件情况,还未向司法机关陈述,有关人员使用暴力欲逼取其证言,亦应视为本罪的证人。证人,有的认为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我们认为,其不仅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而且还包括民事诉讼含经济纠纷的处理、行政诉讼中的证人,但不包括诉讼活动以外的证人,如仲裁活动、纪律检查机关、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活动中的证人。依本条规定,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二、转化抢劫罪形成要件
转化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其次,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最后,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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