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签保密协议是合法的,不存在强制的问题,如果劳动者不愿签订的,可以放弃这份工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原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必须有竞业限制条件吗?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体现竞业限制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竞业限制条款可以存在于劳动合同中,也可以存在于保密协议中。
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
对于竞业限制条例,虽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但竞业限制条例,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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