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可以在三种情况下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付款,给付款人造成生活。
不返还彩礼的情况如下:
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在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同居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接受的彩礼确实用于共同生活;
5、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适用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往往对双方当事人订婚时给与的彩礼性质理解不同,并产生不同的观点。
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短信,微信的聊天记录或举行过订婚仪式),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提供银行的转账记录),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这三种方式是在离婚诉讼时要求返还彩礼需要的主要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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