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一、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其条款是否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无效建筑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是否能主张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比较大。
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应属无效,一方主张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另一种意见认为,《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仍可参照无效合同主张违约责任。
但在实践判例中,建设工程合同确认无效的,违约金条款不再适用,但可以按照《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和解除后的处理原则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互相权利义务的协议。
全文6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