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监护权归属,一般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年龄等。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父母双方对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家长一方上征信不影响孩子监护权的取得。【案例】孙某、王某自由恋爱,2003年12月登记结婚,2004年10月生女孩。2009年,王某起诉与孙某离婚,未获许可。之后双方未能和好,现孙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婚生女由孙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孙某主张本人有固定工作,月收入4000多元,而且其所在村正在进行旧村改造,会给婚生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王当庭承认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同意与孙离婚。但是认为自己月薪900元,并且有业务提成,而孙某的实际工资是每月1300元左右,而且婚生女从2009年2月开始就读于村幼儿园,由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判决】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已经承认感情破裂,可以支持离婚诉讼。儿童监护权问题,应从有利于儿童生活和成长的角度,确定孙某由谁抚养。结合双方的收入状况等因素,孙抚养女儿更有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一审判决婚生女由原告孙某抚养,被告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60元。一审判决后,王就子女监护权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双方都有条件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子女应当年轻时与母亲同住。现在双方结婚生子只有5岁,还年轻。双方分居后,一直和王住在一起,在王村的幼儿园学习。而且他的母亲王也有固定收入,王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和成长。二审变更婚生女的监护权归王。
征信不好影响孩子抚养权吗
个人征信不好对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人民法院是否将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当事人,主要依据当事人的经济条件、文化水平或者与孩子的感情而定。如果对方比当事人的经济条件更好,孩子可能会被判给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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