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时间到来时,卖方没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的,就是还不符合交房条件,还叫买家进去住的:遇到这种情况,那就直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
2、房屋实际还没完工,还没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的,在合同中应约定:
(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还没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
(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合同上没写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如何处理
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双方实际损失来赔偿,最高不超过30%。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全文6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