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开具。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亲属证明怎么开?
根据我国有关亲属关系证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步骤主要是:准备好申请人以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材料,然后到本人户口的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地进行亲属关系证明的办理。
关系证明的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还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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