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车过错归车主的情形如下:1、提供的机动车不适驾,存在质量隐患,且未告知实际使用人,导致事故发生;2、出租、出借时,未对实际使用人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3、车辆所有人未告知实际使用人有关机动车限速、限程等运行参数,或者未尽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
过错推定责任有哪些情形
过错推定责任有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4.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5.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6.地下施工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7.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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