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旦某人在两年的时间里实施了三起或三起以上的盗窃行为,便可以被视为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
即便在这些情况下,每一次盗窃所涉及的财物价值可能并不高,但由于其数量众多,依旧能够构成犯罪。
因此,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无论盗窃所得数额大小,只要次数达到规定标准,就将被判定有罪。
这个特殊的政策考虑到了盗窃行为的频繁程度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以此来衡量犯罪人的内在恶性以及对社会带来的潜在威胁。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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